近年来,我县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了县域耕地占补平衡稳中有增,全面完成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有力的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一、领导重视,建立工作机制。
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大局,事关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保证全县国土资源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县委、县政府经常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关于建立清丰县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一是建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的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领导工作机制。负责处理全县范围内的重大土地管理问题,并制定实施方案具体部署工作。
二是建立由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县法院、检察、公安、发改、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相关责任人组成的土地执法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联合制止和查处工作,落实建设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的追究。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成立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警务室,负责处理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案件。
四是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和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机制,实现违法案件查处协调与行政审判联动,严格按照职责共同做好对国有建设用地的批后监管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严格落实“上下联动、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分块包干、集中行动、日常监管”的土地监管机制。县城规划范围区内的土地监管,由县国土局负责,建设、规划、城管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协调配合。其他区域由所在乡镇和国土局共同负责,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土地管理的责任主体。各单位、部门明确了具体职责,从而使得我县执法监察工作由国土部门为主向乡镇政府为主转变,由孤军作战向政府牵头、城建、公安等部门联动转变。
三、严查违法用地行为。
不断健全动态巡查体系和监督网络,强化巡查责任。对土地管理和利用行为实行全方位监控,对土地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及时依法进行处理。做到及时报告,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农民建房违法用地的在制止的同时,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涉及项目用地面积大的违法用地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报告,取得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注重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我县在进一步强化土地执 法监察的同时,多次启动集中执法行动。集中了国土、公安、纪检、住建等单位的 200 多名执法人员,对县城规划区及产业集聚区内占用土地的违法违规建房实施强制拆除,每次行动都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有力震慑了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四、把土地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
我县加大土地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掀起普法宣传热潮,把《土地管理法》以及有关法规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同时,紧扣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 测绘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形式,一方面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另一方面大力开展自身宣传,树立部门新形象。使广大群众认识到“保护土地资源,严格土地执法”的重要性。
五、制定考核办法,严格奖惩。
依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和卫片执法检查责任目标书》进行考核,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每季度组织一次考核,实行百分制,年终考核占60分,季度考核占40分。结合考核结果和日常业务掌握情况,确定考核分值,每半年组织一次小结,每年年终时组织一次考核总评。对获得年度考核前三名的先进乡镇,全县通报表彰并给予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