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实现土地登记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在工作中不断摸索、创新,强化土地登记规范化管理工作,确保做到“凭证管地,持证用地”。
一、规范登记程序。按照《土地登记规则》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从土地登记的申请受理、土地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核发或变更土地权利证书各个程序,由谁负责、怎么衔接,规定了具体工作标准。并将土地登记程序和办结时限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登记审核。对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宗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提高登记效率。明确收件、审查等各个环节工作职责,切实做到分工细、任务清、责任明,严格按照土地登记办结时限办理具体业务,力求办理时间最短,不让一件土地登记申请积压。
四、坚持登记会审。土地登记过程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及时召开业务会,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使土地登记工作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程序合法”的要求,提高土地登记质量。
五是提高登记水平。建立首办负责制、限期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和过错问责制。严格办事人员工作作风,实现廉洁服务和高效服务,提高了土地登记公信力,更好地保障了权利人合法权益,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土地登记70宗,其中,办理国有土地登记40宗,抵押登记30宗,收取登记费140123元,群众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