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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住建局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4/8/19 15: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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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防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和《河南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县住建局统一部署,对全县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含物料提升机)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施工小区10余处,起重机械设备39台,专职管理人员40余名。经过检查,我县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主体是好的,各责任方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大部分起重机械设备都履行了“安装告知、检验检测、联合验收、使用登记”等程序,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
 
    通过此次检查发现我县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处于可控状态的,但仍发现少数项目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存在不:1、检查中发现少数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未进行检验检测已投入使用,2、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明确,安拆行为不规范。3、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件不符。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已要求责任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抽检整机不合格的机械,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机整改,下达整改文书7份,县住建局将进一步纠正,建筑起重设备的违法违规行为,培育良性、健康、可持续的建筑起重设备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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