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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多措并举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4/11/27 16: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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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住建系统公开、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该局按照《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4]90号)及《濮阳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通知》(濮依法行政领办[2014]70号)的有关要求,该局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对河南省住建厅、清丰县法制办及县住建局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定的相关文件进行学习,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如何具体实施、操作,进行了重点培训,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答疑,明确了对各个工作环节的要求,使大家统一了认识,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目标,从而为做好各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规范工地管理。在建筑工地管理方面,采用提前介入,管理置前的方式,对各工地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工地档案,并书面告知各工地的管理要求,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定期对各建筑工地进行巡查。根据工地施工的进度,及时做好档案记录,从而有效地控制了工地违规施工、施工污染和不文明施工的现象。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之所想,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认真对待群众的每一个举报,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群众举报的处理率和回复率达100%。

    四是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运行模式,从而在全县塑造了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形象。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回头看自查活动。按照县法制办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规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和政府监督检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行为自查工作,切实检查自身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是否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执行,适用各法律法规是否适当,对各项适用规则,内部制约制度,责罚相当、同案同罚的要求是否得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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