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我省第一部全面规范墙材革新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开启了我省依法开展墙材革新工作的新纪元。《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各级政府加强对墙材革新工作的组织领导,有利于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有利于依法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和使用,有利于促进墙材革新工作持续快速有序发展。为开展基层执法工作,进一步推动墙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为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河南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进一步推进我省墙改工作的开展,根据省墙改办工作安排,清丰县住建局自三月底开始,在县中心城区开展了以《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止目前共设立咨询台6次,宣传活动采用在人流量大的路段拉条幅设立、发放《条例》宣传册5000余份和出动流动宣传车20余次,在全县范围内无缝隙、不间断宣传《条例》内容,提高群众知晓率,实现了墙改宣传的全覆盖,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墙材革新的认知度,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宣传效果,为墙改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河南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点击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