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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人民检察院调研清丰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时间:2025/2/20 1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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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上午,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景辰一行3人,莅临清丰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清丰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管现光,四级高级检察官蒋军令及部分干警参加座谈。

调研伊始,基建工作成为关注焦点。朱景辰指出:利用台账记录基建的每一个关键节点,从土地平整、主体施工到内部装修,每一项工程细节、施工单位信息、质量验收情况都有据可查。这不仅确保了基建工作的有序推进,也为后续维护和改造提供了精准依据,保障基地硬件设施能满足多样化法治教育活动需求。

布展规划关乎法治教育的呈现效果与吸引力。通过深入研讨,从内容策划到展示形式都进行了细致梳理。建立台账记录布展规划中展品创意来源、展示内容审核意见、多媒体设备选用方案等内容。规划强调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传递法治知识,让青少年在沉浸式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品牌建设是提升基地影响力和辨识度的关键。朱景辰提出,要打造具有清丰特色、在全市乃至全省叫得响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品牌。通过台账,将品牌建设的目标、策略和执行步骤一一明确。品牌定位立足本地青少年需求,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开展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基地知名度。

建立台账贯穿于这三大关键环节,成为基地建设的“智慧中枢”。它不仅是工作记录的载体,更是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台账数据的分析,能够及时发现基建中的问题、优化布展内容与形式、调整品牌推广策略,形成一个动态、科学的管理体系。

此次调研充分彰显了濮阳市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高度重视与责任担当。杨斌检察长在调研总结中表示,要将清丰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好、用好、宣传好。建好,是要确保基建和布展规划科学合理,为法治教育提供坚实硬件与优质内容支撑;用好,是要充分发挥基地功能,常态化开展各类法治教育活动,切实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宣传好,是要借助品牌建设,让基地的法治教育资源惠及更多青少年,营造全社会关心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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