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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端午节前廉政恳谈会
发布时间:2024/5/1 9: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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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效,4月29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五一”节前廉政恳谈会,中层以上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了县纪委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的通知》,通报了市纪委监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县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对做好“五一”假期期间正风肃纪、廉洁过节有关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绷紧责任“一根弦”。节日期间,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认真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不踩“红线”,不越“雷池”,洁身自好,廉洁过节。

二要上好修身“一堂课”。要强化规矩意识,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严守规矩,永不懈怠。要警惕“围猎”风险,把握分寸,明辨是非,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

三要严守党纪“一道关”。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廉政准则。要明纪于心,把各项纪律作为对照自己言行的一面“镜子”,照镜子,正衣冠,自觉守规则、讲原则、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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