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商务信息商务信息
清丰县质监局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
发布时间:2013/7/9 9:00:45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计量环境,打击“缺斤短两”、欺诈消费者的不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清丰县质监局高度重视,在2013年上半年,组织技术力量对辖区内的大米、面粉、挂面、酒、桶(瓶)装水、调味品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专项监督抽查。

    此次检查共对辖区内的10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生产的20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进行了监督抽查检测,在监督抽查检验过程中,执法人员和检定人员采用随机抽样方法,严格按照《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抽检,确保做到规范检验,数据真实准确。

    从目前抽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都配备了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计量器具,所用计量器具能及时检定,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识标注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个别生产企业的包装人员计量法制意识淡薄,有故意短斤缺两的行为,欺骗消费者;二是部分生产企业缺少必要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标识标注知识,印制定量包装把关不严,使净含量标识标注不符合规定要求,致使一些含量不足的商品进入了流通环节;三是存在着部分计量器具未经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却继续使用的行为;四是部分企业所用计量器具的量程过大,导致计量结果精度不准;五是净含量抽检表现为商品价值越高,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较低,且在个别存在一定的监管盲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清丰县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计量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食品生产企业的计量法制意识和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对一些存在“缺斤少两”,使用未经检定的计量器具的不法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