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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质监局加强对民用“四表”的监管
发布时间:2014/10/10 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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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濮质监[2014]63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水表、电能表、煤气表、热量表(以下简称民用四表)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民用四表的首次强制检定工作覆盖面大,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住宅的新建、改扩建工程中,必须使用具有出厂合格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的民用四表,并在安装前向具有相关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首次强制检定。检定合格的由相关机构出具计量检定证书,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安装和使用。
 
     截止目前,县质监局对辖区内的盛世佳园、和谐花园、学府大道三个新建小区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水表2351块、煤气表2513块、电能表2853块,均经过首次合格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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