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段话出自2022年10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是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截至目前,我国现行有效法律目录约300件,主要包括宪法、宪法相关法、民法典、行政法、经济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它们构成了治国理政、社会运行的基础逻辑和根本框架。以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为例,自2021年实施以来,高空坠物、“好意同乘”、电梯广告等一系列实际判例,为人们在物权、合同、婚姻、继承、收养、侵权责任等方面的日常行为提供了有法可依的规范准绳。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在法治框架内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是市场经济和现代社会的内在要求。从高铁霸座到人脸识别,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到孩子擅自打赏主播,这些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例,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让我们的公民得到了一次次生动的普法教育,“遇事找法”的法治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同时,近年来,各地不断探索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有的开设“夜间法院”,有的实现“掌上诉讼”,北京、广州等地还增设“互联网法院”以适应涉网法律纠纷新需求。这些都进一步降低了我们社会守法、用法的成本,持续推动“依法办事、遇事找法”成为社会共识,法治“利长远”的作用更加凸显。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升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注入更多法治力量。
本期解读:姜葳 央广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