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要构建和谐优美生态环境,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这段话出自2020年1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今天,随着我国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各地城市规模和常住人口在扩容。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不仅关心城市发展空间、工作机遇和城市公共服务保障的便利程度,对所在城市的生态环境也有新需求和新期盼。在繁忙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人们希望工作之余能更多亲近自然,在家门口就能尽享绿意、放松心情,或约上三五好友环湖骑行、锻炼身体……优美、宜居的生态环境所营造的生活空间,既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硬件,也成为各城市吸引投资、人才的软实力。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地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到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从治污、减废、增绿、生态修复、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城市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譬如,全国许多地方大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集中处理城市生活污水,让当地的母亲河焕发新颜、水清岸绿。目前,全国已有上百座城市积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逐步推动当地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城市公园体系和绿道网络建设,仅在今年,全国就建设了3800多个口袋公园、近5000公里绿道。一大批城市实现了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城市居民的环保理念也在增强,并逐步转化为实际行动,垃圾分类、绿色出行、低碳消费等已经成为许多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既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美好生活。这不仅是城市管理者的大事,也是每个城市居民的事。我们要把保护城市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持续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兼顾、扎实推进,努力实现城市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本期解读:陈锐海 央广网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