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清丰县法院召开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暨诚信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佘俊林、执行局负责人李金玲、执行局法官吴天威出席发布会,县融媒体中心媒体记者参加。
会上,政治部主任佘俊林介绍了清丰县法院2024年第一季度执行工作情况和工作亮点,发布典型案例,并围绕善意文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等方面回答记者问题。
执行局负责人李金玲通报,2024年清丰县法院执行局深入开展执行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第一季度共执结首执案件449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达5045万余元。以高效执行理念传递执行温度、彰显执行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助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具体举措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提升执行质效。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全面缩短速执团队平均结案用时。全面推进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迭代升级,推行“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强制团队”的“大中心、小团队”机制,执行效果各项指标在全市法院处于第一方阵。二是拓展执行效能,回应群众需求。全方位推进智慧执行,运用“总对总”和“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精准化查控。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深化切实解决执行难,与劳动、公安等执法部门联动执行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三是善意文明执行,兼顾各方利益。精准采取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原则上不进行“死封”,综合评估企业的偿债能力和履行意愿,被执行人申请自行处置资产清偿债务的,在不损害申请执行人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下自行处置财产,降低财产变现成本,最大限度实现财产价值。四是践行能动司法,兑现胜诉权益。建立案款发放“绿色通道”,执行案款到账15日内发放完毕。推动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2024年第一季度将231人次自然人和17人次的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传达73人次,执行司法拘留31人次,精确采取限高、纳失等措施,促使42人主动履行债务达95万余元。
发布会上,执行局法官吴天威向社会通报了8名被执行人失信情况。
附件:清丰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