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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排查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8/2 2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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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8月1日10时20分,清丰县疾控中心接到濮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转来的江苏省疾疾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系南京一例新冠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该人员轨迹如下: 

      7月23日

      17:42从南京市南京站乘坐D21路公交车到终点站下车。乘坐私家车到南京市龙潭中国水泥社区宿舍楼4楼宿舍。

      19:00左右在南京市龙潭中国水泥社区宿舍楼1楼餐厅就餐。

      7月24日

      9:00左右,骑电动车到花园社区服务中心核酸检测点检测核酸(结果为阴性)后回宿舍,中、晚餐均在在南京市龙潭中国水泥社区宿舍楼1楼餐厅用餐。进出均佩戴口罩。

      7月25日

      6:00在南京市龙潭中国水泥社区路边摊吃早餐。

      7:00骑电动车到南京市欧萨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上班。中午在车间内用餐。

      17:00在南京市龙潭中国水泥社区宿舍楼1楼餐厅用餐。 

      18:00骑电车到中国水泥厂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回宿舍休息。途中均佩戴口罩。

      7月26日

      9:00自终点站坐D21路公交车,10:30到南京市南京站下车。

      11:00在南京市南京站进行第3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12:00左右南京站周边饭店用餐。

      18:49到达乘坐南京--泰州T7776次列车3车厢073号座。

      20:26到达江苏省泰州市火车站,转乘168路公交车到终点站。

      21:30左右从168路公交车终点站乘坐电动三轮车入住泰州市峰宇商务宾馆802房间。

      途中均佩戴口罩。

      7月27日

      7:00乘坐刘某某的车到泰州市蓝思有限公司。

      15:00乘坐车牌苏EG0851小巴车到一个泰州市正谊高速服务区。车内同乘人员7人。

      17:00梁某某在该服务区附近路边摊吃了晚餐;

      21:10从正谊高速服务区乘坐车牌号津C77020苏州至濮阳大巴车。途中均佩戴口罩。

      7月28日

      7:30梁某某乘苏州至濮阳大巴车车牌号津C77020,到达濮阳市胜利路与京开路交叉口东1个站牌后下车。 

      8:10乘坐濮阳市到清丰县的车牌为豫J92091东路车,在清丰县幸福大道和黄河路交叉口下车,步行回学府大道小区家中。

      14:00开车回六塔乡六塔集村家中。

      18:00左右开车带妻子和两个儿子4人一起回清丰县学府大道家中。途中均佩戴口罩。

      7月30日

      10:00左右在学府大道小区门口的振宁超市买菜。

      16:00到县第三实验小学西徐记爽口猪蹄店买熟食。均佩戴口罩。

      7月31日

      15:00在学府大道小区门口的振宁超市购物。

      15:08到学府大道小区物业交电费。均佩戴口罩。

      8月1日

      9:30到清丰县二院东区做核酸检测。

      10:30接到县疾控中心电话后,到清丰县健康服务中心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途中均佩戴口罩。

      现根据新冠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梁某某的活动轨迹排查情况,如在以上时间段有到过相关区域活动的人员,请尽快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所在单位、疾控中心等报备,并按相应要求自觉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后立即到就近核酸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如实告知医务人员与上述对应时间段的接触地点。请大家不要恐慌,不信谣,不传谣。



清丰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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