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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完成《清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2021-2035年)审议
发布时间:2023/5/26 10: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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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清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该项规划。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潘奇峰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各委员参加会议。

县自然资源局长刘万玺从总体规划编制进度及县域规划背景、发展定位、空间战略、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等方面汇报了《清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清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清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会议对《清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进一步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进一步精准衔接上位规划,三是进一步强化规划的传导管控作用,四是强化规划刚性约束。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次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二要提升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品质,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为人民群众提供高品质生产生活空间。三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空间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等全过程在线管理。四要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评估体检机制,将规划评估结果作为规划实施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规划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公众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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