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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荣获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发布时间:2020/3/4 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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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日获悉,经逐级评选、推荐和公示,清丰县司法局局长杨永超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河南省同时被授予该称号还有焦作市山阳区、驻马店市汝南县、安阳市文峰区的三位基层司法局局长。

    近年来,清丰县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锐意创新、扎实工作,在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问题。高标准建成全市第一家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清丰召开。

    二是解决了村(居)法律顾问监管难问题。组建全省首家公共法律服务协会,协会按照要求为每个乡镇派遣了4名律师和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运行机制上,由协会对派遣的法律顾问进行考勤考核,有效调动了法律顾问深入一线开展服务的积极性。

    三是解决了法律服务进企业问题。在清丰江西家具商会设立了全市首家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并且派驻了公共法律顾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

    四是解决了法律服务的桥梁与纽带问题。通过有计划的培训,为每个行政村培养一名普法员,为每个家族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从而在法律顾问与群众之间搭起桥梁,形成“公共法律顾问——普法员——法律明白人——群众”塔式服务网络,实现了梯次咨询和精准普法。

    五是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问题。组建全省首家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创新补贴发放办法,建立了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调解员的积极性,出现了争着办案、用心办案的新局面。

    六是解决了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建立起全国首个“访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对全县矛盾纠纷案件和调处力量及时进行调度,实现了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司法确认、速裁仲裁等无缝对接和一条龙服务,矛盾纠纷从信访渠道逐渐向法律渠道正向导流,信访量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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