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平安建设平安建设
清丰县组织开展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23/2/8 11:38:39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关闭本页]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乡村综治中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2月7日上午,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养利组织开展乡村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观摩活动,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军英,县法院院长赵永正,县检察院检察长杨斌,县委政法委班子成员,县司法局有关同志,各乡(镇、办)政法委员、副书记参加。李养利一行先后到纸房乡纸房街村、六塔乡后当头村、瓦屋头镇段村、瓦屋头镇平安办、仙庄镇米家村、马村乡南街村、高堡乡平安办实地观摩,并于高堡乡召开现场点评会,李养利对观摩情况进行点评。

李养利指出,村级综治中心建设各有特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有提升,建设难度逐步加大。随着工作深入,一些基层基础较弱的村逐步进入视野,建设进入深水区、攻坚期,各乡(镇、办)要及早谋划,合理布局,补齐建设短板。二是有特色,小微创新有待深挖。以高堡乡“有理通”为代表的微创新接地气、有实效,树立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下一步要挖掘实用、好用、管用的“土办法”。三是有成效,实战能力仍需加强。综治中心实体化水平、服务群众能力不断提升,但是,在工作机制落实、人员资源调配、应对治理需求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李养利强调,一要坚持以“建”为“用”,基层基础全面夯实。要全面构建平安建设实体化、实战化平台,树立打硬仗的信心、决心,选出一批基础较差的村,实现建设、队伍、机制“三同步”“三落实”,逐步解决短板弱项。二要坚持以“聚”提“质”,平台集聚效应彰显。要想办法、谋思路、出对策,以共建共治共享思维,形成权责统一、服务高效、执行有力的基层治理机制。要推进基层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信访室等与综治中心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基层部门在组织动员群众、协调利益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三要坚持以“微”带“树”,基层治理稳步提升。要结合实际,充分适应当地民俗习惯,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治理方式。要采用群众易于接受、深受百姓欢迎的方式,充分发挥村民微信群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微网格”,带动“微治理”。四要坚持以“柔”抓“治”,品牌打造强力推进。要坚持柔性善治思维,突出源头治源、底线到底的内核。激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乡(镇、办)、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理性参与治理。要借鉴高堡乡成功经验,进一步释放“有理通”作用,将说理场所放到基层一线。要将心理服务纳入社会治理体系,用心理服务化解群众心头问题,以“心治”促进“心安”。五要坚持以“效”促“领”,“两项指数”全面提升。要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风向标”,围绕“两项指数”引领推进工作。要将刑事案件发案率、信访率作为评价平安建设和社会治理成效的重要指标,在控案件、解纠纷、防风险上用全力、出真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清丰县融媒体中心 豫ICP备2021022926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号:4112020005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1642032 版权所有 清丰网
举报电话:0393-7239188 举报邮箱:qingfengwok@126.com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河南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