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全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在濮阳迎宾馆召开,会议发布了《关于表彰2022年度濮阳市打击传销工作先进县(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清丰县被表彰为202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先进县,清丰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被表彰为202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先进单位。
2022年,清丰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格局,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传宣传,不断巩固我县无传销活动的工作成果。
抓机制,强部署。成立清丰县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全县预防和打击传销活动及规范直销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完善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属地管理责任制,签订《打击传销责任书》,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
抓落实,强监管。一方面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在开展执法检查、市场巡查等工作中,对发现的以及群众反映的聚集性、涉众性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发现传销线索,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无传销村”“无传销社区”作用,做好辖区传销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发现传销苗头,将传销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对辖区的直销店开展不定期检查,督促直销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提高自律意识。
抓宣传,强防范。广泛开展“进商场、进社区、进市场、进乡村、进学校、进帮扶村”宣传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电视访谈节目、发放印有标语的手提袋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共悬挂宣传横幅1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手提袋400余个,设置咨询台8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防范意识和防骗能力,形成了人人参与、自觉抵制传销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清丰县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发挥部门协作合力,加大涉传线索排查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效遏制传销活动滋生蔓延,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