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精神内涵,围绕张军院长提出的“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目标,清丰县法院在做好“抓末端、治已病”的同时,聚焦“抓前端、治未病”,持续提升能动司法水平,推行三级联动全覆盖、三项机制全保障的“三三制”工作机制保障“三源共治”,打造诉源治理升级版。
三源共治全方位
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作为,扩容“源头”思维,强化实质解纷。在原有诉源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打出诉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三套组合拳。诉源治理聚焦诉调对接和人民法庭进网格,发挥案件委派、培训指导、司法确认等职能,深度嵌入全县网格体系,实现纠纷多元化解。执源治理主要抓牢自动履行率,诉前调解、庭审裁判引导自动履行,做到案结事了,及时兑现胜诉权益。访源治理针对问题楼盘多发、涉外地人多、不好控变量,研究突出问题,从源头上解决信访。
三级联动全覆盖
坚持县乡村三级联动,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向前端延伸。一是压实县级层面。以县综治中心为主阵地,派驻速裁团队,结对联系入驻的行业调解组织,窗口一站式办理,法官一对一联系,构筑前端委派、中端指导、末端司法确认的无缝衔接机制,重塑多元解纷格局。上半年5名速裁法官办理案件1721件,占结案数量56.21%,平均审理期限5.17天,司法确认案件280件。主动作为,整合法律资源与专业调解优势,畅通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工人工资、工程款、问题楼盘等纠纷,加强与人力资源、政府等职能部门对接,实现诉源治源。二是延伸乡级层面。以乡镇综治中心和两庭一所为阵地,将诉前案件委托到乡镇进行调解,人民法庭属地办理、全程参与、定点指导,实现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自5月份以来,已委托乡镇调解案件200件,调解成功率近40%,调解成果初步显现。三是拓展村级层面。村级层面推行共享法庭,在政法委的领导下,在每个人民法庭所辖乡镇设立2-3个共享法庭,针对排查到的矛盾及适宜调解的基层纠纷,选派网格员、基层组织负责人、威望较高的乡贤就地排查化解简单纠纷,与法庭联合调解,尽可能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解”。
三项机制全保障
强化资金、考核、信息化三项保障,确保诉源治理三级覆盖的全落实。一是强化资金保障。积极向县委报告,推动县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建立“访诉调”对接联动机制的意见》等办法细则,在财政全供的基础上,针对网格员调解员工资迟发、调解积极性不高等现实情况,争取政府追加30万元,用于矛盾排查调处奖补,激励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多参与、多调处。二是强化考核保障。县委政法委出台文件,专项对辖区调解员、网格员参加诉源治理、排查化解矛盾情况进行考核,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补。县法院也对法庭的万人成讼率单独进行考核,压实法庭驱动,与县委政法委形成并向支撑的考核闭环。三是强化信息化支撑。全省首家研发诉源治理平台,打通人民调解平台、全县综治平台和法院审判流程系统,涵盖了矛盾排查、纠纷委派、远程调解等11项功能,法院案件态势和综治数据资源全方位共享,通过打通壁垒、资源共享,一方面实现了对立案、审判、执行的预警提醒,同时聚焦多发领域、重点行业,对有关案件态势进行分析报告,提供决策意见,助力平安建设靶向发力。
通过深入推进“三三制”工作机制,诉源治理大融合助推了清丰县法院审判执行的大发展,整体呈现审判质效双升,收案量、信访量同比下降的良性态势。上半年,清丰县法院执行收案同比下降13.96个百分点,诉前解纷由去年的2785件提升到今年的4656件,诉前调解成功率43.96%,自动履行率超过70%,万人成讼率47.78,全市第二,经验做法被省高院司改动态在全省推广,并向最高法院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