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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四项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5 8: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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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县自社区矫正工作启动以来,为有效地管理好、控制好、教育好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进一步提高矫正工作的管控能力,县司法局在建立影像档案,实施手机监控定位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扎实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一是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在全县各行政村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由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任站长,治保主任任副站长。同时确定一名村干部为监管联络员,承担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的思想汇报工作,实现“日闻其声、周见其人、月有考评、季有督查”。二是规范矫正对象思想汇报制度。每月由各基层司法所拟定主题,矫正对象围绕主题进行思想汇报。如12月初,古城司法所的主题为“回顾自己”,让矫正对象认真回顾自己当初一念之差,给自己、家人和社会带来的伤害,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使自己的思想观念焕然一新。三是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特定劳动场所,建立专门的劳动手册,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重建自尊自信、增强社会责任感,形成良好的劳动意识和社会公德意识,为其顺利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创造机会。此举扩大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达到了以劳代训、以劳代管、教育改造的目的,有效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四是建立一支过硬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队伍,健全社区矫正社会化、专业化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一支由司法干警、志愿者、亲友组成的管理队伍,并由司法所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由司法干警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日常监管;由志愿者、亲友等协助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管,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帮教。形成上下联运的社区矫正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陈瑞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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