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6万件(套)实木家具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清丰亨居尚泮家具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0万元在清丰县产业集聚区晓月路与兴业路交叉口东北角建设年产2.6万件(套)实木家具项目,本项目产品为各类家具,项目总建筑面积28756.3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厂房、科研楼和生产辅助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工艺技术:设计--下单--开料--铣型--排钻--打孔--批灰--底漆--油磨--面漆--修色--包装--入库。项目计划于2017年11月底建设完成,工期约12个月。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
主要为土地平整、砂石料运输及堆放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少量焊接工程产生的焊接烟尘,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工期,并定期洒水,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设备冲洗废水成分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收集后泼洒场区地面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区域污水管网已接通,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达到清丰县姚庄污水处理厂受纳水质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清丰县姚庄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施工期噪声贯穿施工全过程,即在土地平整阶段、基础施工和厂房搭建阶段均会产生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关治理措施,使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禁止施工,若必须施工时,应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报清丰县环境保护局备案,提前5天公告周边单位居民,夜间方可连续施工。根据本项目实际建设需要,夜间施工的可能极小,建议本项目施工期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
主要为地面做防渗和硬化过程产生的少量固废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主要是施工过程产生的各种边角料,如碎砖块、水泥块、废钢材边角料等;生活垃圾主要是工地施工人员废弃物品。建筑垃圾要设置固定的暂存场所,并加罩棚遮盖;生活垃圾要集中收集,做到日产日清。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为木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喷漆和烘干工序产生的甲苯、二甲苯和挥发性有机废气(VOC)。经在精密锯、开料锯、雕刻机等产生锯末粉尘较大的工序设备上安装双筒布袋吸尘机和车间内安装中央除尘器后,粉尘均可做到达标排放。喷漆和烘干工序均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废气经水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粉尘和有机废气排放浓度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2、废水
主要为定期外排的漆雾废水及生活污水,综合废水经“化粪池+二级沉淀”处理后排放浓度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清丰县姚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
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5dB(A)之间,经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主要为木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木屑、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生产原料产生的废油漆桶、废胶筒;木屑、废边角料、收集粉尘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临时固废堆放场,定期外售;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废油漆桶、废胶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经分类合理、妥善处置后,可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1、查阅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函件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简本。
2、查阅期限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若对本项目建设有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等。
3、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你的具体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清丰雅达家具有限公司
联系人: 麻总
联系电话:15100725239
通讯地址:清丰县产业集聚区晓月路与兴业路交叉口东北角
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372-5057980
电子邮箱:hnaheia@163.com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森禾阳光小区四单元六楼601
2016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