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24年3月15日启用人民路与诚睦路交叉口等15处电子监控设备,对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限制或者禁止通行规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接拨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附:15处电子监控设备地点名称:
1.人民路与诚睦路交叉口;
2.人民路与凤鸣路交叉口;
3.人民路与晓月路交叉口;
4.人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5.人和大道与顿丘大道交叉口;
6.人和大道与东西大街交叉口;
7.人和大道与行理路交叉口;
8.晓月路与安康路交叉口;
9.晓月路与江渎路交叉口;
10.幸福大道与江渎路交叉口;
11.诚睦路与文化路交叉口;
12.叠翠路与行理路交叉口;
13.政通大道与东西大街交叉口;
14.顿丘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
15.瑞祥路与霁云大道交叉口。
清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