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和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经研究,河南省教育厅定于3月4日至3月11日,在全省开展春季开学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部门及其所辖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和校园安全工作的全面情况,重点聚焦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安全教育及应急处置等方面。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对开学条件保障和校园安全的各项工作,逐条逐项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精准施策、立即整改。
(二)县级复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学安排,检查学校开展全面排查的情况,并对重点区域、重点学校、重点部位开展全面督导复查。
(三)省市抽查。省、市教育部门要由领导带队,采取分片包干、明察暗访、“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级各类学校分别组织抽查,省级抽查覆盖分包地市所辖各县(市、区)属地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高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