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元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秋风将至,又逢“中元”,农历七月十五(8月18日)中元节是中国民俗中祭祀先人、缅怀逝者、表达情感的重要节日。然而祭祀活动中随地烧纸钱、放鞭炮,火光四起,烟雾缭绕,既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为弘扬绿色节俭、关爱环境、杜绝污染的文明风尚,消除公共安全隐患,清丰县文明办、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特向全县城乡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人人都做文明祭祀的宣传者。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共青团员、广大志愿者,要以身作则,带头树立文明祭祀观念,自觉传承文明美德,推动新时代移风易俗。对不文明祭祀行为坚决抵制,以自己及亲属的实际行动,引导、带动、影响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倡议广大师生、家长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摒弃陋习,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二、人人都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奠等低碳、环保的方式替代传统祭祀,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做到不在街道、小区、公园、广场、十字路口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摆放祭品、抛撒冥币、鸣放鞭炮、焚烧高香。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提倡文明行车,低碳出行。注重公共和个人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自觉遵守祭祀场所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
三、人人都做文明祭祀的监督者。请全县城乡居民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在禁燃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焚烧的行为积极劝阻、举报,共同维护节日环境。做到不购买、销售塑料、泡沫等材质的祭扫用品,积极检举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祭扫用品的不文明行为。希望全县城乡居民能自觉遵守我市《关于禁止生产、运输、销售、焚烧冥纸冥币等祭祀用品的通告》,带动身边人,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用实际行动移风易俗、倡导新风,过一个绿色、环保、安全的中元节。我们期待着您的加入,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清丰县文明办 清丰县环委办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