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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3/28 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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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文件

 

清宣〔2013〕4号

 

关于在全县开展“文化惠民工程”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和全市、全县党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深入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让文化成果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按照省、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现将《清丰县“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我县“四有”建设实际,精心策划,创新方法,强化措施,抓好落实,为全面推进中原经济区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清丰做出贡献。

附:《清丰县“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中共清丰县委宣传部

2013 322

 

  

清丰县“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更好地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按照省委、市委宣传部统一安排部署,决定2013年在全县组织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圆满成功,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贴近”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系列活动作为文艺界“走转改”活动的重要内容。通过活动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宣传文化“四有”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为奋力实现我县赶超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文化支撑、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二、活动内容

2013年,“文化惠民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八项活动:

(一)“欢乐中原·魅力清丰”群众文化活动。按照民俗文化、广场文化、节庆文化三个时段的部署安排,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活动、广场文化活动和节庆文化活动等,推动活动向偏远农村和基层社区延伸。开展“教你一招”群众文艺活动,坚持易学、益智、互动原则,在杂技魔术、民间绝活、书法绘画、摄影舞蹈、器乐演奏、艺术欣赏、武术健身等方面开展学、教活动,引导群众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用健康、向上、有益的活动占领群众业余文化阵地。组织文艺小分队,以丰富多彩的文艺形式,广泛开展“文艺轻骑下基层演出”活动。

    (二)特色文化基地创建活动。选取在书法、绘画、曲艺、杂技、魔术、民间文艺、民间工艺等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潜力、有影响的乡(镇)、村,建立特色文化基地。对符合条件的授予“清丰县特色文化基地”牌子并推荐申报“省市特色文化基地”,市县两级将组织相关专家给予指导,帮助其做大做强;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奖励。通过建点、连线、成片,形成特色文化走廊或集聚区。

    (三)文化综合体建设活动。按照惠民、便民、利民的要求,选取基础条件好、人口集中、文化消费旺盛的区域,结合新型社区建设,规划建设包括图书销售阅览、电影放映、文体活动等在内,集文化消费、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文化综合体,充分发挥资源效用。

    (四)千场电影下基层。丰富基层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按照要求,开展优秀电影免费放映活动。

    (五)优秀舞台艺术“五进”活动。按照“政府购买、院团演出、群众受惠”的运作模式,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提高演出补贴标准,扩大活动规模,拓宽演出范围,开展优秀舞台艺术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活动,为广大基层群众送去高质量的精神食粮。要把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纳入到优秀舞台艺术“五进”活动中,活跃在校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

    (六)基层文艺骨干培训活动。县、乡()分别制定文艺骨干培训计划,对群众中涌现出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文化政策、文化管理、文化经营、专业技能、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侧重于专业技能、业务知识、产品营销培训等。

(七)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技能,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切实做好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三、责任分工

“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树立一盘棋思想,精心组织,形成合力。

    县委宣传部负责“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总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推动活动开展。牵头组织开展“欢乐中原·魅力清丰”群众文化活动。

   县委宣传部负责“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的总协调,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负责优秀舞台艺术“五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基层文艺骨干培训、特色文化基地创建活动、千场电影送基层活动等。参与“欢乐中原·魅力清丰”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

    县文联负责对特色文化基地进行专业指导,参与“欢乐中原·魅力清丰”等有关活动的组织开展。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从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和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的高度、从推进基层宣传文化“四有”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该项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认真部署,扎实推进活动开展。

    (二)制定方案,认真实施。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让文化成果切实惠及人民群众。

   (三)积极创新,打造品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创新活动载体,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体制机制,充分激发调动广大专业和业余文艺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组织开展更多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活动;同时结合实际,发挥当地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文化惠民活动品牌。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邀请上级媒体参与活动宣传。清丰电台、电视台、清丰网等主要媒体要在开设“四有”建设专栏专题的基础上,策划反映本项活动的节目,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为活动开展提供舆论支持,认真做好“文化惠民工程”系列活动宣传报道。

(五)强化措施,提供保障。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要加大经费投入,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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