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强力推进以“扫黑恶、缉枪爆、打盗诈”为重点的“雷霆行动”,加大大要案件侦破力度,集中破获一批案件、摧毁一批团伙、惩处一批犯罪分子。同时加强小案侦办的基础性工作,快侦快破盗抢骗等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多发性侵财小案,建立小案接处警监督机制和沟通反馈机制,已破案件,告知结果,在侦案件,告知进展。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侦破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
12月4日,清丰县韩村镇金沙窝社区多辆电动车电瓶被盗。接到群众报警后,清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韩村派出所迅速勘验现场,开展案件调查取证工作。
案件发生后,清丰县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抽调刑侦大队、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韩村派出所、柳格派出所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视频追踪、综合研判发现,三名头戴马虎帽、口罩的男子翻墙进入金沙窝社区,剪断监控线路,将多辆电动车电瓶盗出,驾驶一辆帝豪牌轿车逃离现场。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12月11日凌晨,清丰县柳格镇东赵店村社区内多辆电动车电瓶被盗,经现场勘验、视频追踪确定与韩村镇金沙窝社区电动车电瓶被盗案系同一伙犯罪嫌疑人作为。案件侦办民警随即对两处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进行并案侦查,经筛选甄别、研判分析锁定韩某某、吕某某、陈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为确保人赃并获,专案组制定缜密抓捕计划,对涉案嫌疑人适时进行抓捕。12月12日凌晨4时许,专案组成员在濮阳市某小区附近将再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韩某某、陈某某抓获。当日7时许,专案组民警在濮阳市华龙区胡村镇某村将吕某某抓获。经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对盗窃电动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带领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辖区居民得知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告破,纷纷奔走相告,围着办案民警说,“你们这么快就把案件破了,真够厉害的”!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吕某某、陈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成功侦破系列砸车玻璃盗窃案件
2018年11月28日早7时许,连续不断的电话铃声打入清丰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值班室,“快来人啊,我家的车玻璃被砸了,车里的东西也丢了”……
2018年12月3日,清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指挥中心、城镇派出所通力协作,成功破获系列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某某,破获盗窃车内财物案15起。
城镇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案,称其停放在叠翠路旁的车玻璃被砸,车内东西被人翻动。接警后,城镇派出所立即处警,通过现场勘察,发现从城关镇人民路西段到叠翠路,共有14辆车被砸,车内财物被盗。案件发生后,清丰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薛洪敏局长要求刑警、网警、指挥中心、城镇派出所联合作战,成立工作专班,务必侦破此案,给群众一个交代。专案民警全力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在侦查中,民警发现该犯罪嫌疑人在清丰县城作案后,又窜至马庄桥镇作案一起,再次砸车玻璃盗窃手机一部。
民警根据现场视频,一路追踪,并在市局的大力支持下,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12月3日下午18时许,在濮阳市华龙区金龙街一出租房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郝某某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郝某某供述了其28日凌晨1时到4时驾驶一辆摩托车,持工具在清丰县内疯狂砸车玻璃15辆并实施盗窃的违法事实。12月4日上午,犯罪嫌疑人郝某某逐一对作案现场进行了指认。
目前,犯罪嫌疑人郝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坚持追赃挽损,惠利于民。坚持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始终把追赃挽损作为案件侦破的终点,使案件侦办重心后移,力求损失最小化、追赃最大化,及时将追回的赃物退回受害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用最实在的反馈赢得群众的满意。
成功打掉一个流窜盗窃团伙
12月7日,清丰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流窜在清丰县、华龙区、内黄县作案的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带破盗窃案件10余起,成功追回被盗现金3100元、山羊9只、花生米400斤,并退回失主。
今年夏末秋初,在清丰县大屯乡辖区发生了多起盗窃农用三马车电瓶的案件。大屯派出所民警全体上案。因被盗现场发生在较偏僻的农村,线索较少,案件一直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大屯派出所不放弃任何一点线索,对案件线索再次梳理,在刑侦大队的支持帮助下,经过走访调查、层层排查,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12月7日,一举将王某某、翟某某、庄某某成功抓获。
经审讯,王某某、庄某某、翟某某交代了在濮阳市华龙区胡村乡、清丰县大屯乡、韩村乡、内黄县后河镇等地多次盗窃山羊、电瓶和财物的犯罪事实,并追回被盗现金3100元、被盗山羊9只、花生米400斤,已退回失主。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庄某某、翟某某已被清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