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县政府年初与各行政执法单位签订的依法行政责任目标,按照《清丰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清依法行政领办〔2016〕13号)文件要求,清丰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组成两个检查组,从2017年1月3日开始对全县40个县直行政执法单位和17个乡镇进行2016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2017年1月6日圆满完成了全部考核任务。
这次考核主要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依法行政推进机制情况、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情况、履行政府职能情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情况、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情况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文件以及行政执法案卷并结合平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综合打分。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开展大大提高了我县依法行政水平和质量,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