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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工商质监局依法整治规范电动三(四)轮车市场
发布时间:2017/8/10 15: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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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规范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清丰县工商质监局结合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采取措施全力投入三(四)轮车集中整治规范行动中。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加强摸底排查,对无照经营的经销商依法予以清理取缔。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将经营范围中含有“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的经营主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三是严查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检查。打击销售未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假冒生产许可证和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三(四)轮车的行为,整顿和规范电动三(四)轮车市场秩序。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电动三(四)轮车”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公安、执法等部门,加大对经销不合格产品、非法拼装、改装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车经营户12家,均证照齐全,暂未发现违法经营销售行为,联合公安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共暂扣三(四)轮车587辆,有效规范了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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