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清丰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主任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潘奇峰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主席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习近平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还听取了县政府2022年财政决算、2023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县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了《清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的制定情况和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八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对县人大代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事项、人事任免议题的准备情况,并决定将报告提请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周秀安、葛英华、王付臣、武俭阔,县领导王克献、徐拥军出席会议。县民族宗教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民政局党组书记、农业农村局局长、工信局局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人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