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的帮扶救助工作。2015年12月份,清丰县总工会对全县乡(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农民工全面摸底调查。严格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把关、上报县总工会的工作程序。采用“双入户、双公示、双调查”的工作方法,共摸排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595名。县总工会筹措资金70.3万元对他们进行救助。其中,大病医疗救助58人,发放救助金22.8万元;生活救助537人,发放救助金47.5万元,体现了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他们的关爱和帮助,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元旦前夕帮扶救助资金已全部通过会员卡的形式发放到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