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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清丰县委第五轮巡察完成进驻并公布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2023/7/31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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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至28日,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10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政园林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房地产事务中心、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7个县直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市县联动同步巡;派出6个巡察组对柳格镇、仙庄镇、瓦屋头镇、六塔乡、韩村镇、马村乡等6个乡镇的60个村开展常规巡察。

本轮巡察自7月27日开始,9月上旬结束。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深入开展巡察监督。

一、巡察县直单位重点监督

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聚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聚焦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推动解决软弱涣散问题、增强治理实效。

聚焦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二、巡察村(社区)重点监督

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情况。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立电子信箱、接收来电信息手机和意见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二级机构党组织负责人以及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8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事项,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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